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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的政策思考 木屑颗粒机|秸秆颗粒机|秸秆压块机|木屑制粒机|生物质颗粒机|30码期期必中 / 13-11-03

     采取能源多元化发展战略,开发替代能源已经成为我国调整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能源供给自主,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当务之急。我国政府已经确立了以加强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为核心,实行能源多元化的可持续能源发展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确定了将可再生能源作为能源优先发展领域,其中生物质能源是十分重要的可再生能源。
1.1  国外牛物质能源发展状况
    20世纪三次石油危机给西方国家的经济带来了沉重打击,同时也大大促进了全球范围内新能源的发展。在化石能源渐趋桔竭、环境压力日益沉重、能源需求不断扩大和油价高位振荡及世界能源资源争夺战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寻求可再生清洁能源和能源的多元化已成为世界发展大势。生物质能源既具有能源功能,又能实现生物化工产品等物质性生产;既能使农林等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和再利用,又能将尚无经济价值的边际性土地建成能源基地,因此在众多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中,生物质能源具有独特的优势。近年来,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已成为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重要能源战略。
    20世纪末,欧美等发达国家就已经开始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2005年,全球燃料乙醇的产量已超过3000万吨,生物质供热发电、成型燃料等已经实现商业化运行,一个充满活力的行业正在兴起。
    1999年,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发展生物基产品和生物能源”总统令,推进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2005年8月8日,时任美国总统布什签署的《能源法案》中的乙醇训令明确提出:到2012年,燃料制造商必须在汽油中加入乙醇2243万吨,比原计划提高了38%。2006年,布什给美国生物质能源制定了一个目标:到2025年,用其替代75%的中东石油进口。
    巴西自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甘蔗燃料乙醇的开发,目前已成为全球生物质燃料发展最为成功的国家。2007~2008年度,巴西甘蔗燃料乙醇产量1749万吨,产值112亿美元,替代了其国内50%的汽油,减排温室气体2580万吨。甘蔗生物燃料生产已成为带动巴西农业、电力、机械制造、化工、汽车等13种行业发展的国家支柱产业,为巴西提供了156万个绿色就业岗位。
    欧盟的目标则是计划到2010年用生物燃油替代10%的石油,中长期目标是替代50%的石油。印度自2006年3月起也已经强制性地在全国推行车用汽油中添加5%乙醇的计划。日本、德国、瑞典等国同样都制定了加快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时间表。可见,发展生物质能源已成为世界上一个大趋势,推进速度非常之快。
1.2我国生物质能源发展现状
    近年来,生物质能源在中国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生物质能源利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建成3764座大中型沼气池,形成了每年约3.41亿立方米沼气的生产能力,年处理有机废弃物和污水1.2亿吨,沼气利用量达到80亿立方米。到2006年底,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农户达2260万户,年产沼气87亿立方米,使7500多万农民受益,直接为农民增收约180亿元人民币。
    生物质发电迈出了重要步伐,截至2008年,我国已核准140多家生物质发电厂,有26家生物发电厂建成投产、并网发电,总装机容量达650万千瓦。
    生物质燃烧技术是传统的能源转化形式,截止到2004年底,我国农村地区已累计推广省柴节煤炉灶1.89亿户,普及率达到70%以上。省柴节煤炉灶比普通炉灶的热效率提高一倍以上,极大缓解了农村能源短缺的局面。截至2006年底,我国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系统的秸秆气化站保有量为539处,年产生物质燃气1.5亿立方米;年发电量160千瓦时,稻壳气化发电系统已进入产业化阶段。
    我国的生物质液体燃料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特别是以粮食为原料的燃料Z醇生产已初步形成规模。“十五”期间,在河南、安徽、吉林和黑龙江等省分别建设了以陈化粮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产厂,总年产量达102万吨,并已在9个省全面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目前,我国燃料乙醇使用量已居世界第三位。另外,我国也在开展纤维素制取燃料乙醇技术的研究,现已在安徽丰原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形成年产600t的试验生产能力。我国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率先在民营企业实现,海南正和生物能源公司、四川古杉油脂化工公司、福建卓越新能源发展公司等都建成了年生产能力1万~2万吨的生产装置,主要以餐饮业废油和皂化油下脚料为原料。
1.3我国生物质能源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在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我国生物质能源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原料资源短缺限制了生物质能源的大规模生产  由于粮食资源不足的制约,目前,以粮食为原料的生物质燃料生产已不具备再扩大规模的资源条件。今后,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应转为利用非粮原料,特别是以适宜在盐碱地、荒地等劣质地和气候干旱地区种植经过筛选的农林品种为主要原料。虽然我国有大量的盐碱地、荒山、荒坡可以种植甜高梁、薯类、麻风树、黄连木、文冠果、光皮树等油料植物,但目前缺乏对这些土地利用的合理评价和科学规划。因此,生物质液体燃料资源不落实是制约生物质液体燃料规模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2)还没有建立起生物质能源工业体系,研究开发能力弱,技术产业化基础薄弱  虽然我国已实现以粮食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的产业化生产,但以其他能源作物为原料生产生物质燃料尚处于技术试验阶段,要实现大规模生产,还需要在生产工艺和产业组织等方面做大量工作。后备资源潜力大的纤维素生物质燃料乙醇和生物合成柴油的生产技术还处于研发阶段,一些相对成熟的技术尚缺乏标准体系和服务体系的保障,产业化程度低,生物质能源产业化格局尚未形成。
    (3)生物燃油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弱  巴西以甘蔗为原料生产燃料乙醇,1 980年每吨价格为849美元,1998年降到300美元以下。我国受原料来源、生产技术和产业组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燃料乙醇的生产成本比较高。目前,以陈化粮为原料生产的燃料乙醇的成本约为每吨3500元人民币,以甜高梁、木薯等为原料生产的燃料乙醇的成本约为每吨4000元人民币。按等效热值与汽油比较,汽油价格达到每升6元人民币以上时,燃料乙醇才可能赢利。国家每年对102万吨燃料乙醇的财政补贴约为15亿元人民币,在目前的技术和市场条件下,扩大燃料乙醇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补贴。以甜高梁和麻风树等非粮食作物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的生产技术才刚刚开始产业化试点,产业化程度还很低,近期在成本方面的竞争力还比较弱。因此,生物质燃料成本和石油价格是影响生物质燃料发展的重要因素。
    (4)政策和市场环境不完善,缺乏足够的经济鼓励政策和激励机制  生物质能源产业是具有环境效益的弱势产业。从国外的经验看,政府的支持是生物质能源市场发育初期的原始动力。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生物质能源的发展均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例如投融资、税收、补贴、市场开拓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由于以粮食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发展潜力有限,为避免对粮食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国家对燃料乙醇的生产和销售采取了严格的管制。近年来,虽有许多企业和个人试图生产或销售燃料乙醇,但由于受到现行政策的限制,不能普遍享受到财政补贴,也难以进入现有的汽油销售渠道。对于生物柴油的生产,国家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政策,特别是还没有系统的生物柴油国家标准,更没有生物柴油正常的销售渠道。此外,生物质能源初始投资高,需要稳定的投融资渠道给予支持,并通过优惠的投融资政策降低成本。这方面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物质资源的开发利用。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利用太阳能的载体,把太阳能以生物量的形式储存下来,成为发展生物质能源的主要原料。利用这类原料能将林木果实所含的油脂转化成生物柴油,能将木质纤维或木本果实淀粉转化为燃料乙醇,能利用木质加工成固体和气体燃料或直接燃烧发电等。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不与农争地、不与人争粮,一定程度上能补充能源供给特别是液体燃料的供应、为优化我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能源结构和保障能源安全助力,同时可以加速国土绿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此外,林木的生长还能够吸收二氧化碳,生物质能源的使用过程又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因此,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是实现调整能源结构、环境友好、增加森林植被、工业反哺农业、城乡共同发展的多赢战略举措。
2.1  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现状与潜力
2.1.1  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资源现状与潜力
    根据统计,我国现有的灌木林、薪炭林、林业剩余物,每年可提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木质燃料为3亿吨左右,折合标准煤约2亿吨,如全部得到利用,能够减少1/10的化石能源消耗。此外,我国种子含油量在40%以上的植物有154种,木本油料林总面积超过400万公顷,果实产量在500万吨以上,具有开发生物液体燃料的广阔前景。林业资源中果实富含淀粉的树种也很丰富,如栎类,其果实淀粉含量较高,经加工提炼可转化为燃料乙醇和生物化工产品,且在我国南北方都有分布,现有面积达2.7亿亩,开发潜力巨大。
    我国新增林业能源化利用的资源潜力很大。新增资源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及边际土地发展专用能源林。目前,我国尚有5400多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还有近l亿公顷的盐碱地、沙地以及矿山、油田复垦地等边际土地,可以选择部分土地因地制宜种植特定能源树种。另一方面,通过改造现有低产林地增加能源树种资源量。全国现有疏林地599.96万公顷,还有郁闭度小于0.4的森林5312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40%,通过林分改造、更新等措施可大幅度增加林业能源化利用的资源。随着纤维素转化燃料乙醇技术的研发加快,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将更为巨大。
2 1 2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开发利用现状
    国家林业局非常重视林业生物质能源工作,于2005年成立了林业生物质能源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编制了《全国能源林建设规划》,同时高度重视科技攻关与良种繁育。初步筛选出麻风树、黄连木、文冠果、光皮树等优良生物质能源树种。将林业生物质能源种苗基地建设纳入了《全国林木种苗“十一五”及中长期规划》在利用林木果实制备生物柴油、以木屑为原料的生物质气化、生物质燃料的压缩致密成型以及林木果实转化柴油的设备制造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已具备了规模化开发林业生物质能源的基本条件。
    生物液体燃料方面:已具备将麻风树、黄连木和光皮树种子转换成生物柴油的加工技术,在四川、河北、湖南等省已有少量生产。但从全国来看,由于缺乏稳定原料,尚无以林木果实为主的生物柴油生产厂。目前,四川大学、四川省林业科学院与四川川辰生物柴油有限公司已建成以麻风树为原料的年产生物柴油500 t的中试基地;贵州中京生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成了以地沟油、酸化油为原料的年产生物柴油l万吨的生产线,并可兼容麻风树生物柴油生产i陕西渭南韩城铜川宝润生物柴油厂以原本废弃的花椒籽作为生产生物柴油的原料,使花椒得到了综合利用,综合经济效益较高。“十五”期间,已开发出利用纤维素废弃物制取乙醇的工艺技术,并进入年产600t规模的中试阶段。
    生物发电方面:除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生物发电厂外,以林木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发电厂主要有国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在山东单县、东营分别建设的2.5万千瓦的生物质发电厂,主要以沿海滩涂盐碱地耐盐碱灌木能源林为原料,大连鑫宸世纪集团和内蒙古毛乌素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分别在内蒙古通辽市、乌审旗建设2×1.2万千瓦的林木生物质电厂,以沙区灌木林资源及林业剩余物为原料,其中,毛乌素生物电厂自2008年11月并网发电,现已发电6000多万度,同时营造了33万亩灌木能源林基地,带动5000多名农民稳定就业,取得了能源、治沙、就业、经济等多重效益。
    成型燃料方面:我国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技术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北京、河南、河北、山东、江苏、安徽、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推广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技术较多,据不完全统计,推广使用的各类固化成型燃料设备约有30多处,其中包括部分由生产饲料转制生产燃料的企业,年总生产能力约5万~6万吨。清华大学、广州能源研究所、北京林业大学研制了颗粒燃料的制造设备,并且开始推广使用i辉南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我国首家利用林业剩余物加工成型燃料的林业生物质能源示范企业,在辉南县建立了年产1.5万吨标准化成型颗粒的生产线,并在长春进行生物质替代燃油冬季供热取暖示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环境效益。北京盛昌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利用秸秆和灌木颗粒燃料试行集中供暖,年生产成型秸秆颗粒2万吨,颗粒燃料主要有秸秆颗粒机或者木屑颗粒机压制生产而成。
    资源培育方面:为将林业的资源、科技、组织协调的优势与大企业的资金、技术与开发利用的优势结合起来,加快推进能源林基地建设,逐步建立从原料培育、加工生产到销售利用的“林油一体化”、“林电一体化”发展体系,国家林业局积极与中国石油、中粮集团、国家电网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开展合作。从2007年开始,云南、四川、内蒙古、贵州、海南等地区选择麻风树、光皮树、黄连木、文冠果等油料树种在适生区域建设能源林示范基地,并积极推动林业生物柴油加工业发展。目前,仅四川和云南就有麻风树原料林约150多万亩;内蒙古、河北等省文冠果约40多万亩;黄连木和光皮树面积约200多万亩。在云南、四川、内蒙古赤峰等地,已经具备建立生物柴油厂的原料供应条件,迫切需要引进大型企业建厂,进行开发利用。
2.2  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目标与重点
2.2.1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目标
    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目标要以国家鼓励发展可再生的生物质能源为契机,全面溶入国家能源领域,充分发挥林业的特点与优势,通过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培育基地建设及产业示范,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业剩余物利用率,改善农村生活用能结构,逐步形成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体系,不断提高林业生物质能源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同时,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山区农民脱贫致富,为我国林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根据国家林业局初步规划,确定到2020年培育能源林2亿亩,规划实现后,加上现有资源,实现每年可提供生物柴油500多万吨,木质燃料近4亿吨(可生产400亿加仑燃料乙醇).折合标准煤约2.7亿吨的发展目标。
2 2.2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重点
    综合考虑资源供应的可靠性、开发技术的成熟度、环境友好和有效节约化石能源等因素,我们将把能源林培育、生物柴油、生物质热利用(含生物质发电、致密成型燃料和生物质气化)、燃料乙醇作为林业生物质能源的重点发展领域。
    生物质资源是发展生物质能源的基础,也是制约林业生物质能源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能源林资源培育主要包括纤维类能源林、油料类能源林和淀粉类能源林三个方面。在示范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加快能源林定向培育和能源林基地化建设,为生物质能源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1)油料类能源林对麻风树、文冠果、光皮树、黄连木、油桐、乌桕等主要木本燃料油植物进行良种化,解决现有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和丰产栽培技术。在云南、四川、贵州等西南省(区)进行麻风树能源林示范i在陕西、河北、河南、内蒙古等省区进行黄连木、文冠果能源林示范;在湖南、湖北、江西等长江中下游省(区)进行光皮树、乌桕、油桐能源林示范。通过示范,在木本油料主产区形成规模化种植基地。
    (2)纤维类能源林开展培育具有高生物量、抗病虫害的柳树、栎类等速生短轮伐期能源树种,优化资源经营模式,开展产业化示范。积极培育沙生灌木,建立沙生灌木资源培育和能源化利用示范。通过示范,形成规模化能源林种植基地。
    (3)淀粉类能源林开展非食用性木本淀粉类能源植物资源调查和利用研究,在南方和北方省(区)利用现有壳斗科(橡栎类)为主的木本淀粉果实资源进行经营示范,并形成规模化木本果实淀粉能源林基地。
    (4)林业生物柴油  在加工技术上要重点突破大规模连续生物柴油清洁生产技术和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技术,采取加工销售企业牵头、林油一体的工业模式。
    (5)林业生物质热利用  发展重点是集约化木质致密成型燃料的生产模式或小型化、便携式的小型装备,可以在山场直接加工成型,降低生产成本。选择南方集体林区、灌木资源较多的沙区、牧区以及采伐量较大的国有林区重点推广。林木生物质气化利用林木枝丫、“三剩物”等,对于居住相对集中、生物质原料较丰富的农村地区,可以做到“一家点火、全村受益”,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传统的生活用能方式。生物质发电形式多样,在林木生物质资源相对集中地区可优先发展中型生物质直燃/混燃发电和生物质热电联产示范项目,林木生物质资源相对分散区域可灵活发展中小型生物质或与煤混合燃烧发电。考虑到生物质发电成本主要取决于生物质原料的收集成本,最合理可行的办法是建立木质能源林培育基地。选择生物量大、生长迅速,木材容量大、热值高,萌生能力强、耐平茬的适生树种建立木质能源林基地。
    (6)林业燃料乙醇林业燃料乙醇生产主要有木质纤维素转化和木本非粮淀粉原料燃料乙醇两个途径。近期宜积极推动栎类等富含淀粉的林木果实或葛根根茎所含淀粉为原料生产燃料乙醇示范,既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栎类资源和林下土地资源,还不破坏森林植被。同时,大力推动研发木质纤维素、半纤维素转化为乙醇的工艺,这将是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的重点,也是全球关注的重点技术。
2.3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措施
2.3.1分步实施
    充分考虑到林业发展与能源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参照《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路线图应采取“三步走”的战略:第一步,到2010年前后,是林业生物质能源的起步阶段,重点是试验、试点和示范,形成有工业开发意义的资源供应基地,寻求1~2个生产领域的突破,特别是现在技术已初步成熟的林业生物柴油、林木生物质发电达到工业化生产,技术达到商业化程度i第二步,到2020年前后,是林业生物质能源的拓展阶段,技术大多趋于成熟或关键技术得到突破,投入产出比合理,市场竞争力加强,成为生物质能的主体,在林区和偏远山区的能源结构中起主要作用。但在可再生能源中所占比重还不会太高,在全国一次能源消费中属于补偿能源,在偏远山区将成为替代能源i第三步,到2050年前后,是林业生物质能源的提升巩固阶段。林业生物质能源的供应总量稳步增加,在可再生能源构成中的比例不断提高,成为我国能源多元化战略中重要组成部分。
2 3 2示范引导
    由于能源林培育需要超前实施,目前林业生物质能源市场尚未发育,能源林培育还不能靠市场来拉动,而且,能源林培育是林业新领域,能源林培育成效直接影响今后能源林发展和群众积极性。为引导林业生物质能源健康发展,需要在能源林培育丰产栽培技术、优良品种选育、管理经营于段和开发利用方式等方面开展示范,树立典型,通过国家支持进行生物质能源资源战略储备,以示范基地建设来推动林业生物质能源规模化发展。
    良种繁育示范:针对生物质原料林种苗生产特点,加快建设良种繁育推广示范基地,繁殖原料林基地建设中所需要的优质苗木,并进行推广应用,在2010年前后,在全国选择适生区域建设麻风树、文冠果、黄连木、光皮树等木本油料树种和柠条、沙棘等速生、抗逆性强的灌木树种及栎类等含淀粉类果实树种的良种繁育推广示范基地,为规模化发展能源林提供技术支撑。
    原料培育示范:从原料林营造、培育、收获利用的一体化的技术路线和可持续高效高产经营模式是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开发利用的基础,2010年前后,根据全国资源分布状况及能源林发展进度在云南、四川、贵州、内蒙古、新疆等能源树种适生区域建设油料能源林和木质能源林培育示范点,通过示范建设,探索总结扶持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
    产业开发示范:开发利用林业生物质能源在我国是一项新的工作,探索从原料到市场各个环节的产业发展技术路线与产业化发展模式是进行工业化开发利用的重要环节。林业生物柴油生产示范方面,宜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批准的四川、贵州、海南等生物柴油产业化示范项目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各自优势,把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联结起来,探索在原料培育、加工生产到销售利用的各关键环节的运营模式,实现基地专业化、加工系列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种植管理企业化和效益最大化。林木生物发黾和成型燃料加工方面,结合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推进、森林经营抚育、林业剩余物综合利用等工作,宜在灌木林资源丰富、培育潜力大的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等宜林沙区、林区以及森林资源总量大的国有林场围绕产业带动生态、产业与森林经营结合、产业促进林木病虫害防治等模式,在适宜地区大力推进林木质资源生物发电和成型燃料加工示范产业,实现灌木、森林抚育剩余物、病疫木等资源能源化利用的同时,通过能源产业发展促进森林更新和可持续发展,以绿色产业的发展带动生态建设。
3.1  我国现有与生物质能源相关政策分析
    从2005年开始,为配合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来扶持和推动生物质能源的发展。这些政策措施对于推进生物质能源发展起到了引导和带动作用,为生物质能源整体开发利用明确了宏观定位。但由于我国生物质能源尚处于发展初期,现有相关政策的关联性不强,扶持力度不够,缺乏可操作执行的实施细则,生物质能源未能形成生产、流通、使用以及生态评估的政策体系,制约生物质能源产业化进程。分析我国现有生物质能源方面的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明确发展思路,规划总体目标依据国家将包括生物质能源在内的可再生能源作为优先领域的发展思路,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发布了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沼气年利用量达到440亿立方米,生物燃料乙醇年利用量达到1000万吨,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达到200万吨的发展目标。该《规划》将作为今后生物质能源在整个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目标定位及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布局的科学依据,并指导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
    (2)沼气和生物发电的推进力度明显基于生物质能源资源主要分布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从解决农村生活用能及解决秸杆等剩余物资源综合利用角度出发,国家陆续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提出了生物发电补贴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对生物质等发电入网作出了规定)、《××年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秸秆直燃发电亏损项目按上网电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鼓励秸秆资源实观综合利用,使由于秸秆废弃和违规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解决)等政策措施,扶持沼气和生物发电的开发利用。特别是自2002年以来,国家出台了《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新能源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鼓励农民新建沼气的资金补助办法,对投资者的补助标准为西北、东北地区每户1200元,西南地区每户1000元,其他地区每户800元,而且国家在沼气开发方面的补助不断增加。
    (3)重开发轻培育,多头管理,实施困难  由于发展生物质能源涉及能源、环境、财政、计划、农业、林业、税务、金融等多个领域,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国家相关部门从不同的角度都在出台相应的政策,比如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通知》、2007年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管理的意见》、2007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2007年财政部《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原料基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财政部《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粮引导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林业生物质能源工作的通知》、2008年财政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等很多类型的政策文件都在对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进行管理,很难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这些政策并未形成加法效应,对生物质能源整体发展并未产生应有的效果。同时,现有的大部分政策主要是针对生物质能源产品而定的,对于生物质能源原料储备方面缺乏支持,并且一些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缺乏,适应性不强。比如,生物发电的补贴标准并未因不同地区的上网电价、劳动力成本差异而变,只是实行统一标准;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原料基地补助只有标准(林业补助200元,农业补助180元)而无操作细则,且未考虑能源植物栽植的超前性和周期性,生产者很难得到扶持等。
3.2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政策建议
3.2.1  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林业资源能源化利用还存在着不少障碍:一是大量资源处于废弃状态,特别是一些林区的采伐剩余物受交通条件和运输成本的限制,基本上没有被利用,灌木资源应用于能源开发利用的比例还很小;二是资源分布不均,未形成专用能源林,现有资源主要分布在经济相对落后,交通条件较差的林区,难以满足工业化利用对规模化、基地化的要求i三是技术研发薄弱,转换利用技术相对落后,速生高效能源林良种与培育技术、生物柴油的规模化生产技术等还处于初期的示范阶段、纤维素乙醇技术还处于研发阶段,制约了林业生物质能的发展i四是经济效益低,资金匮乏,目前生物质能项目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投资回报率低,社会资金难以主动进入;五是缺少有效的产业扶持政策。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生物质能发展的扶持政策,但相应的补助资金及税收优惠政策尚未落实到位,对林业资源能源化利用发展的激励作用不能有效发挥。因此,现阶段实现林业资源能源化利用既有坚实的资源基础,也有迫切需要解决的障碍。
3 2 2  我国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政策需求建议
    林业生物质能源作为生物质能源的主要组成部门,与其他生物质能源发展不同的是其资源培育周期性长、原料采集期限长、一次投入多年收获,因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现有的一些政策偏重于沼气、秸秆发电、陈化粮转化乙醇等方面,尚未涵盖林业生物质能源。为此,为推进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提出一些政策需求方面的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专项资金扶持能源林示范基地建设,推动能源林规模化发展。
    二是建议将利用林木生物质进行生物发电的灌木能源林基地建设纳入《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原料基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补助范围。
    三是建议将利用林业剩余物进行成型燃料、气化等能源化生产的企业或项目纳入《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补助范围。
    四是建议将利用灌木等林木质资源进行生物发电或颗粒燃料能源化利用的原料林的种植、抚育、收割、集运和切片等所用打眼机、拖拉机、割灌机、切片机等设备,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给予扶持。
    五是建议延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将能源化利用纳入其政策范围。
     30码期期必中生产销售的秸秆颗粒机木屑颗粒机专业压制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成型燃料是未来替代煤等化石能源最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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